当前位置:主页>市场分析>
专家指出:我国药用辅料分类需细化
来源:  作者:本站
另外,从审批管理的角度讲,辅料可分为完全创新的辅料、国外已用作辅料但国内未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或化妆品基质但从未用作药用辅料的物质、已有的药用辅料但其使用方法与以前的使用方法(剂量、途径)不同的物质。 “建立统一完善的药用辅料标准也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 梁毅表示,对已在药品生产中使用的辅料,应按照药典辅料的分类原则,组织制定药用辅料国家标准,该标准应与药品标准、药包材标准并列,形成药品标准系列,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毛世瑞也认为,目前当务之急就是要抓紧制定一批我国尚未有药用标准但在制药行业中又经常使用的辅料的药用级标准,并要求生产企业按规定标准生产,从源头上控制产品质量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性。对于那些分子量或粒径对辅料性质影响较大的,应该分区段建立辅料标准,以满足生产的不同需求。 合肥立方制药有限公司药物研究所所长陈军则强调:“要加强新型辅料的研究开发,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予鼓励和支持。”他说,国家对现有药用辅料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应继续进行扶持,落实任务及资金,使原来的品种继续得到发展,进一步开发特殊的智能化辅料,以适应新的品种及剂型的开发需要;对应用新辅料的新剂型品种制定切合实际的注册审批政策,加以鼓励;按国际通用做法准予新剂型品种起商品名,并进行市场单独定价;制定药品生产企业引进国外先进药用辅料切实可行的办法,使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形成新型辅料广泛应用的基础,积累丰富的开发经验。记者 王华锋
上一页 1 2下一页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来源为xx所属媒体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