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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食品安全立法能否防止“三鹿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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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鹿奶粉事件”回顾   生意社10月24日讯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让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开始三审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更受社会关注。这种背景下,各界对食品安全法的期待更强烈,要求也更“严苛”。 三鹿事件”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种种漏洞。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最高立法机关高度关注“三鹿事件”,及时对审议中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作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修改,以从法律制度上严防“三鹿事件”重演。 调查表明,“三鹿问题奶粉”是不法分子在原奶收购过程中添加了三聚氰胺所致。但长期以来,作为原奶收购环节的“奶站”一直是监管“盲区”,没有部门负责。 针对监管“盲区”以及监管环节之间分工不严、多头执法、责任不明、监管链条“断裂”等问题,最高立法机关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修改,强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突出“全程监管”,从源头到餐桌都不留有空白。 有媒体报道,早在今年3月,就有消费者向有关部门反映三鹿牌婴幼儿奶粉的质量问题,但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关人士表示,预警机制的失灵,是“三鹿事件”暴露出的重大问题之一。 为此,最高立法机关对食品安全法草案作了有针对性的修改,强调相关部门之间要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强化举报与检验、风险评估、召回等制度之间的无缝对接。 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添加非法物质的监控不到位,也是导致“三鹿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为防止食品添加剂的不规范使用和滥用,保证食品的源头安全,最高立法机关在食品安全法草案中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目录范围、使用以及添加剂的标签等都作了规定,明确只有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技术上确有必要的才能列入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即使是无害的物质,只要目录没有列出,决不允许添加到食物中。 三鹿奶粉曾是质检总局公布的放心产品之一,享受“免检待遇”。但最后的事实证明,免检制度是监管部门放弃监管责任,这无疑给食品安全监管留下隐患。为此,最高立法机关在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明确规定,不得对食品实施免检,以立法形式废除了免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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